1、按照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,落实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一岗双责、党政同责要求,负责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。
2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、培训会、研讨会,分析评估意识形态形势趋势,适时适当引导,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3、加强对教育教学、科研服务、宣传阵地、网络生态等的监督和指导,抵御防范宗教渗透,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开展批驳和斗争,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置,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。
4、组织开展正面意识形态专题活动,唱响主旋律,弘扬正能量,提振精气神,营造好气氛。
5、构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,制定舆情监测、报批、处理、回应等程序及规定,建立问责机制,纳入部门年终考核。
6、负责舆情信息收集、汇总、审阅、分析、整理、报送及备案,形成舆情分析报告。定期组织召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会,通报舆情信息,制定应对措施。
7、监测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系部院网站、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、自媒体等舆情,及时通报信息,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管控,跟踪舆情控导效果。
8、负责学校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等的审批备案。负责校园新媒体的备案审批和年审工作。
9、规范外宣和公共信息发布审批程序,落实互联网信息准入准出制度。
10、负责学校各级意识形态责任人、网络管理员宣传员文明志愿者等网络舆情队伍的培训与建设。
11、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意识形态和舆情信息其它工作。